关系再好,也不要跟韩国同事太亲!这句话听起来有点绝情,但这真的是在韩国上班必须刻进脑子里的一条生存法则。很多人在职场里习惯用肢体接触表达亲近,拍肩膀、捏脸,甚至拍一下屁股,在自己看来这是兄弟情、是关心、是关系好的证明。殊不知在韩国法律面前,这些动作随时可能被定性为一项足以让你遣送回国的“重罪”,让你在韩国的一切努力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韩国刑法第298条规定了强制猥亵罪。看到"强制"两个字,很多人认为:我又没动手打人、又没拿刀威胁,怎么可能算强制?这正是最致命的误解。韩国法院认为,只要是违背对方意愿的肢体接触,不管力气有多小,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暴行"。趁对方没防备突然碰了一下敏感部位,这个动作本身就同时构成暴行和猥亵,当场成立强制猥亵罪,不需要任何额外的威胁或强迫行为。
很多人还有第二个误区:"我根本没那种想法,就是开个玩笑,哪来的犯罪故意?"这个理由在韩国同样行不通。韩国法院明确指出,判断是否构成猥亵,看的是加害人的行为会不会让受害人产生性羞耻感或厌恶感,而不是看加害人当时脑子里在想什么。就算你真的只是觉得亲近、真的只是想逗一下对方,只要那个动作本身让人不舒服,猥亵的故意就自动成立。
两个人处得好的时候,这些肢体接触不会被拿出来说,对方可能当时笑了笑就过去了。但是一旦关系出现裂缝,比如工作上起了摩擦,过去那些所谓的"玩笑"会被逐条翻出来,整整齐齐写进报案材料。当时对方没反抗、还笑着没说什么,这在警察和法院眼里不代表同意。你平时请客吃饭再多、对人家再好,在这件事上都不构成任何免责理由。
很多人不懂法律,被举报之后去警察局喊冤,说对方是因为闹矛盾才来报复。这些话说出来不仅没有任何帮助,还会被认定为不知悔改、对被害人实施二次伤害,会导致处罚加重。对于外国人来说,后果远不止罚款这么简单。一旦因性犯罪被定罪,出入境会审查你适不适合继续留在韩国,罚款到了一定金额,他们会命令你期限内回国。所以一个"随手"的小动作,一夜之间彻底清零韩国生活。
被告了你别慌,参考这个作品就行了
在韩国的职场里,不管和对方关系多铁,任何不必要的肢体接触都不能有,一次都不行。鼓励也好、开玩笑也好、表示亲近也好,统统用语言代替,手不要乱动。人心会变,利益会变,今天一起喝酒称兄道弟的人,明天可能就是去警察局举报你的人。韩国法律不接受"我不懂韩国文化"或者"我们只是在开玩笑"这样的解释。在职场上守住公私边界,是保护自己在韩国一切的唯一可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