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经营公司的过程中,或许会遇到希望跳槽的员工。但是对公司重要材料管理不当,容易出现员工带着公司材料跳槽竞争对手的状况。虽然有些公司希望用保密协议来限制公司材料的流出,但仅仅凭着保密协议是无法限制离职人员的行为。所以在韩国经营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妥善的整理好重要的材料,同时提前做好措施防止离职员工携带重要材料跳槽。本期内容好好分享这方面的经验。
不正竞争防止法禁止泄露营业机密
先从理论上来讲,韩国法律保护公司的营业机密。韩国《不正竞争防止法》明令规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通过营业机密获利,或者为了报复所属的公司故意泄露营业机密时,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尤其是通过营业机密获利时,会根据获利的金额处以罚款。例如:不当获利的十倍金额超过5000万韩元时,会处以获利额的2倍~10倍的罚款。获利金额巨大时,会处以有期徒刑。
另外,公司的职员在携带营业机密离开公司后,将营业机密交给第三人之前被发现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营业机密的侵犯不看公司实际上有没有受到损失,所以就算还没有公开给他人也是属于侵犯的行为。因此公司不仅可以向警方报案试图携带营业机密离职的员工,还有权向涉事的员工要求赔偿民事上的损失。
但是公司很难维权成功
虽然在理论上看来,公司可以以侵犯营业机密来阻止公司材料的流出,但是在现实中经常发生涉事员工不受处罚的情况。因为韩国的法院认为,公司仅仅以抽象的方式让员工承担保密义务时,不足以让公司的材料具备营业机密的限制。简单的说,公司只是用职工培训、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限制员工在离职时带走公司材料,不足以证明员工带走的公司材料是营业机密。因此涉事的员工就不会承担刑事上的法律责任。
公司要更积极具体的管理机密
所以公司想阻止员工在离职时带走公司材料,需要更积极、更具体的管理公司的材料。例如:对公司的材料按照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关系到公司利益的材料必须标记为"机密"。同时让员工使用重要材料时,设定一套接近材料的授权制度,让员工意识到材料的重要性、保密性。公司在对材料采取充分的重视措施时,才能在事后主张离职的员工侵犯了营业机密。如果连管理者本身都不重视公司的材料,事后很难让法律以侵犯营业机密来限制员工。
很多在韩国经营的企业,缺乏对法律风险的管理。虽然一些公司管理者利用法律理论试图管理好公司的风险,但是光知道理论很难真正的管理好风险。因为在现实中经常出现不符合法律理论的情况。本期内容分享的知识算是典型的例子,管理者认为通过职工培训和保密协议足以给公司的材料赋予机密性,但光靠这些远远不够,应该需要用更积极、更具体的方法让公司的材料带有机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