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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打疫苗,轻症反应也补偿了

发布时间:2021-09-11   浏览量:55245

  根据每个人的自身情况,在韩国接种美国疫苗会出现不同的反应。大多数人虽然没有什么事情,但部分接种者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反应。为了不想给大家的接种计划造成混乱,我就不在这里公开我了解的具体情况了。今天给在韩国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带来好消息,那就是:韩国政府放宽了接种疫苗事故的补偿范围了。接下来给大家分享详细的内容。

  

  轻症异常反应的补偿

  韩国新冠预防接种对应推进团在9月9日表示:针对接种疫苗后出现重症反应患者的医疗费补偿项目的补偿范围,扩大到包括轻症的特别异常反应。该补偿金主要针对的是接种完疫苗之后出现了异常反应,但因为无法证明因果性排除在国家赔偿的人群。之前实施的政策仅仅针对重症患者,本次扩大补偿范围之后,包括轻症的特别异常反应患者也可以获得最高1000万韩元的医疗费补偿。

  什么情况下可获得补偿?

  本次扩大的范围中包含的特别异常反应指的是心肌炎、心包炎、吉兰-巴雷综合征、多形性红斑等。这是根据近期韩国接种疫苗的人群中较为多发的异常反应决定的补偿范围,而且与以往不同的是轻症异常反应患者也能申请医疗费补偿。因此在新的补偿政策实施后大约有200名患者能追加得到补偿,同时日后会有更多在接种疫苗后出现特别异常反应的人能得到医疗费的补偿。

  

  申报异常反应的方法

  根据韩国政府的介绍,接种新冠疫苗之后出现异常反应可以向保健所申报。但在现实中,保健所在收到申报后基本上没有任何应答,因此根据异常反应的情况到访相应的医院请求申报。具体方法是,跟主治医生说明症状是接种疫苗后发生,并摆脱医生向政府申报异常反应。通过医院申报异常反应后,保健所的异常反应对应组(이상반응대응팀)会在第二天联系你本人。

  申请国家补偿的注意事项

  因接种新冠疫苗之后申请国家赔偿,要准备各种各样的材料。具体材料在韩国疾病管理厅的官网有详细的介绍,在此不做叙述。重点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机关发行的诊疗确认书”。该确认书中必须包含具体症状、症状发生日、疾病编号等信息,因此在到访医院诊疗时一定要跟主治医生要求开含有这些信息的材料。由于该信息不会有人主动告诉你,等到事后再去补发会非常的麻烦,因此要格外的注意。

  

  虽然韩国政府本次出台的扩大补偿政策,确实能对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减少一定的负担。但是真正遇到异常反应之后,很多人不懂补偿的方法和知识,很难及时正确的应对。所以今天的内容一定要记好,如果发生了本文所述的特别异常反应,哪怕是轻症也要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然后申请国家补偿之后,就算没有获得因果性认定也有可能争取到医疗费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