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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同居生了孩子,能要抚养费?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量:31549

  现在有不少思想开放的人,所以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男女同居的事情并不是什么怪事。但是男女长时间同居在一起,事实上跟婚姻差不多,此时如果发生纠纷会出现尴尬的情况。尤其是同居期间有了孩子,万一俩人分手了之后孩子归谁、抚养费怎么解决是很突出的问题。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在韩国同居时生下来的孩子,分手之后是否可以要抚养费的知识。

 

  事实婚姻的孩子归谁?

  男女长期同居,事实上过着夫妻生活时,属于事实婚姻的状态。虽然事实婚姻也是婚姻,但与登记的婚姻有明显的差距。最典型的差距出现在抚养权的问题,韩国的事实婚姻夫妻生下的孩子,属于婚外生子。因此原则上孩子的姓随母姓,法律上只跟母亲形成母子关系(韩国《民法》第781条第3项)。所以,在韩国同居生下来的孩子归女方的,男方没有权利争夺孩子。

  能不能要抚养费?

  按上述的理论,由于事实婚姻中出生的孩子与父亲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所以男方也没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想让男方付孩子的抚养费,必须先让孩子和父亲之间形成法律关系。根据韩国《民法》和《家属关系登记有关的法律》,父亲认知子女主动申报为亲生子,或者子女向父亲提起认知请求诉讼并胜诉时,男方和孩子之间才会形成法律关系。

  

  什么认知请求诉讼(인지청구소송)?父母不承认私生子为子女时,要求父母成为私生子为子女的诉讼。私生子女及其直系卑属(子女的子女、孙子、曾孙)和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认知请求诉讼。虽然认知请求诉讼可以随时提出,但作为被告的父亲或母亲死亡时,从得知死亡之日起超过2年就无法提起诉讼。

  同居时出生的孩子对父亲提出的认知诉讼胜诉时,子女出生之日起便视为与父亲有亲子关系,父亲应当按法律规定承担抚养的责任,同时父亲也可以享受子女的探视权。

  总结来说,男女在韩国同居的时候生下的孩子,原则上只能有女方一个人抚养。当女方无法独自抚养孩子时,要么让男方认孩子为亲生父亲,要么提起认知请求诉讼让法院判决男方成为亲生父亲。如果没有认知诉讼的情况下,男方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所以在韩国同居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后要孩子,有了孩子之后无法独自抚养孩子的女性,建议尽快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