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韩国最大的非盈利性公益团体

续约韩国全税房,不能太依赖法律

发布时间:2021-05-03   浏览量:73149

  对于在韩国租房的人来说,必须要清楚的了解租房相关的法律常识。但是在现实中,又过于依赖法律常识也会容易出问题。曾经有不少人鄙视我分享法律常识,他们认为自己能看懂韩文,直接看法律条款就行,根本不需要对韩国法律的解答。不过想在韩国远离法律风险,光靠法律理论是不行的,需要积累真实的案例,才能更好的将法律理论落实在现实生活当中。今天分享一个典型的例子吧。

  

  明明说好了续约,但房东反悔

  李毛坯在2019年低价租了一间全税房。虽然房子旧了一些,但李毛坯对房子产生了感情。于是在租房合同到期5个月前,当面跟房东提出:愿意出更多的保证金继续住下去。房东金石聪答应了李毛坯的要求。随后李毛坯提出再写一份租房合同,金石聪却说:‘我信赖你才接受了你的要求,你在叫我写合同?’ 听完李毛坯也觉得不好意思,就没有再提出重新签合同的事情。

  之后,李毛坯开始对租房进行装修。毕竟还要住两年,他想好好的改改居住的环境。但是装修都做完了,原来的租房合同快到期2个月前,金石聪突然要求不再续约了。金石聪说要一家人搬进李毛坯的租房,所以无法接受续约的要求。李毛坯非常生气,质问金石聪为什么反悔。可是金石聪却说:“我说过同意续约吗?什么时候?有证据吗?” 顿时,李毛坯哑口无言。他确实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租房合同的续约知识

  根据最新的韩国法律,租户或房东在更改合同条件或不再续约时,要在合同到期6个月到2个月之前通知对方。此时如果租户想续约租房时,可以行使租房续约权一次。但是房东想在合同到期后入住租房时,又可以拒绝租户的租房续约权。因此在本案中,房东以实际居住的目的,在租房合同到期2个月前通知租户不再续约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抛开法律理论,本案中的租户非常的委屈。他明明得到房东同意续约,才决定把房子装修一番。可惜的是,房东当时只是用口头同意了而已。由于租户没有及时留下书面承诺,也没有对房东的口头承诺留下录音等证据,因此无法证明房东承诺事实的存在。现实中,光靠法律理论是不可以的,必须要用证据来证明法律理论,才能有效的获得法律理论的保护。

  虽然根据韩国法律规定,租户在租房合同到期前有权行使续租权,但考虑到房东会以实际入住来拒绝租户的续租权,一定要在事先与房东商讨续租问题时,准备收集相应的证据。尤其是打算在续租之后对房子需要装修时,最好是在原来的合同上加注房东同意续约的内容。只要留下证据的时候,就算房东返回了也能要求房东赔偿装修等投入费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