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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警察获得大权,我们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量:40445

  2020年1月13日,韩国的警察界迎来了巨大的变革。根据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和“检察厅法”的规定,检察院的力量大幅减少,警察获得了自律权。此举改变了56年来,韩国警察当检察厅“小弟”的局面,实现了警察和检察之间的力量平衡。对此,检察厅内部唉声叹气,警察界却是欢呼雀跃。虽然这是韩国内部法律制度的变化,但我们生活在韩国的中国人可不能只当吃瓜群众。制度的改变必将影响到中国人的维权思路。

 

  此次的变革可以说是警察获得了“大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取消了检察官和警察的上下级服从关系;(二)警察获得了对案件的侦查终结权;(三)大幅缩减检察官的直接侦查范围。也就是说,以后警察专注于侦查,检察官专注于起诉(跟我们国家的制度相似)。这样一来,以后警察在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嫌疑的案件,可以在自己手中终结掉,不用再向检察官报告,得到检察官的最终审批。

  在警察获得侦查“大权”之后,我们也有必要改变维权的战略。以前在韩国因涉嫌犯罪接受调查时,大部分人将应对调查的重心放在检察厅阶段。毕竟当时在警察只是检察官的“小弟”,所以要让最终点头的“大哥”觉得没事才算没事。但以后凡是被涉嫌犯罪接受调查时,应当在警察阶段采取积极的防御。因为警察可以终结侦查,检察官只是拿警察侦查的结果,决定要不要向法院起诉而已。

  除此之外,检察厅阶段找“后门”的概率也将大幅缩减。通常中国人的人身、财产,受韩国人侵权的案件中,有些韩国人利用人脉找检察厅的“后门”,导致警察的侦查结果足以让韩国人受到处罚,却在检察厅匪夷所思的被驳回。变革之后,检察厅的力量大幅减少,也使得那些靠“关系”吃饭的前检察官出身的律师,丧失了发挥空间。这也是改善了检察厅一家独大的奇葩现象,减少了案件在暗地里翻船的可能。

  但警察获得侦查“大权”的同时,业务上的负担将会急剧上升。本来就很忙的警察,以后要管更多案件的侦查,将会更加繁忙。这导致案件的进展肯定会开展的较为缓慢,所以想快速得到案件的进展,有必要协助警察开展侦查。对此,应当利用好专业律师提前搜集、整合证据,为警察开展业务提供一定的方便。这样就可以减轻警察负担的同时,更快的让警察做出侦查,导出我们想要的结论。

  点评:

  我们律所警察团队的主任律师(同时也是中国团队的主任律师)早已预料到了警察将夺回侦查权。因此我们在数年前开始运营了警察团队,并且很好的建立了与警察们的业务关系。同时,近期还增设了针对企业的侦探团队 - “企业危机管理中心”,利用从美国引进的人才和技术,搜集着人力、物理方面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