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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叫你作证,不去会怎样?

发布时间:2019-11-09   浏览量:39515

  在任何地方遇到法律纠纷会很麻烦。可是就算不是纠纷的当事人,也会因为法律纠纷影响到生活。有一天家里突然接到一封法院传来的邮件,打开一看,是法院传唤你到法庭作证,你会去吗?恐怕没有人敢拒绝法院的“邀请”吧?但是去了恐怕得罪某人,或者因为有急事不能去的时候,能不能不去呢?相信很多人不能准确的说出答案。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韩国出庭作证有关的几点法律常识。

  

  诉讼中的证人,指的是向法官陈述亲自体验事实的第三人。法院叫证人出庭,主要是让证人接受名叫“证人审问”的程序。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诉讼中的证人。虽然证人的身份上没有多少限制,但是证人的出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和第152条的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时,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一定时间的拘留。

  但是有正当的理由时,可以拒绝法院出庭作证。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和第149条的规定,如果作证可能揭露自己或亲属涉嫌犯罪的事实,或者作证的事实是因为业务上的委托关系得知的秘密等(比如:律师、会计师、医生、护士等)。另外,有合理、合情的特别情况,确实无法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时,可以提前向法院提交“不出席事由书(불출석사유서)”拒绝出庭作证。

  不出席事由书的样式

  如果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会得到法庭参与人的轮番质问。首先,由申请证人出庭的律师或检察官进行审问,再由对方向证人发问,最后由法官对证人进行质问。但有些时候,双方会交替的对证人问来问去,所以证人审问当天的开庭时间比一般的情况更长。法庭的参与人如此“刁难”证人的原因,除了想证明某些事情之外,还要减弱对方提交证据的意图。

  当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时,每一句回答都要谨慎。如果做了虚假的陈述,那么会构成伪证罪,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依靠记忆回答,如果想不起来要如实的回答‘想不起来’就行。不能强迫自己一定要回答,或者为了不想认识的人吃亏,将不确定的事情说的很确信或不存在的事实编造出来。可以说,证人的每一句回答也适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

  点评: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了法院出庭作证的通知,能参加的时候还是尽量参加。毕竟“懒得去”等无聊的理由不去出庭作证,可能会让自己受到处罚。出庭作证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回忆一下相关事情的经过,到了法庭作证时要沉着冷静的回答问题。有些律师和检察官在审问证人时,可能会向审问犯人一样态度强硬,此时千万不要闹情绪,问什么回答什么就行,没有必要过度的解释提问,回答一些不该回答的问题。